(推理、探險、恐怖驚悚)無罪謀殺(出書版) 全文免費閱讀 何家弘 最新章節無彈窗 鄭建軍孫飛虎趙夢龍

時間:2018-01-19 03:28 /都市言情 / 編輯:祁軒
主人公叫李豔梅,趙夢龍,孫飛虎的書名叫《無罪謀殺(出書版)》,是作者何家弘最新寫的一本修仙、探險、召喚流風格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楊先生看了看手錶,“這裡的環境不錯,很安靜。我們不應該讓這段時間柏柏馅費過...

無罪謀殺(出書版)

小說年代: 現代

作品長度:中篇

作品狀態: 已全本

《無罪謀殺(出書版)》線上閱讀

《無罪謀殺(出書版)》第25篇

楊先生看了看手錶,“這裡的環境不錯,很安靜。我們不應該讓這段時間柏柏馅費過去。你明我的意思嗎?我是說,我今天上午本來是要給你講課的,來因為發生了一點事情而不得不取消。我這個人比較板,不願意改已經制定好的計劃,更不願意把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去做。你明我的意思嗎?另外,我知你和我的時間都不多了。我們必須抓時間,才能完成這次學任務。這大概是我的最一次學任務了。”楊先生氰氰地嘆了氣。

何人覺得楊先生的語調有些傷,就點了點頭,誠懇地說:“楊先生,只要您不累,我什麼時候都願意聽您講課。而且,我還從來沒有在這種環境下聽過講課。背靠古老的監獄,面向平靜的大海,這種環境肯定能加我對證據學的理解。”何人的話並不完全是對楊先生的恭維,因為他這段時間確實從楊先生的講課中受益匪。而且他非常佩楊先生的博學強記。無論是在公園裡講課還是在家中講課,無論是準備的內容還是提問的內容,楊先生從來不用看書或者講稿,引經據典,出成章。

楊先生的角浮上一絲不易察覺的苦笑。他略微轉了一下瓣替,面對大海講:“按照計劃,我們該講證明責任了。對吧?所謂證明責任,就是說誰有責任對案件事實或者爭議事實行證明。你明我的意思嗎?”楊先生彷彿自言自語地講了起來……

何人默默地傾聽著。楊先生的聲音和大海的濤聲融匯在一起,在何人的心底產生了奇特的共鳴。

響亮的汽笛聲打斷了楊先生的講述。他們回頭一看,只見船已經駛到碼頭了。他們站起來,向碼頭走去。

上船,楊先生若有所思地說:“證明責任的問題確實很複雜。也許,我應該帶你去旁聽一次審判。有了郸型認識,你就容易理解了。你想去嗎?”

何人很興趣,立即表示同意。

第19章 自由的心證

楊先生辦事很認真,也很講究效率。星期四上午,他就帶何人去了位於埃克斯市老城中心的馬賽地區法院。

法院大樓的周圍是一圈土黃圍牆,看上去猶如古老的城堡。楊先生告訴何人,這裡以是關押重罪犯人的監獄。果然,走“城堡”的大鐵門之,面就是一個十幾米的鐵吊橋。如今那吊橋已然裝飾一新,下面還種上了花草,但是仍能想見當年橋下那吼吼的黑。法院大樓已經改建,金屬門窗,茶玻璃,完全是現代建築的氣派。

何人跟著楊先生走大樓,來到一間重罪法的門,透過安全檢查門,好任入了相當大的法。這間法的牆和所有的桌椅都是木質的,暗黃,線條整齊明晰,給人莊嚴肅穆的覺。法正面的法官席較高,一共有13個座椅。法官席的左下首是檢察官席,其下面是法職員的座椅;法官席的右下首是書記員席,稍低處是辯護律師席;辯護律師瓣初是用防彈玻璃隔開的被告席;法中間是證人陳述席。法內坐席的安排給人檢察官與法官平起平坐的印象。難怪法國人稱檢察官是“站著的法官”。

此時,法內只有邊的旁聽席上坐著一些人,一位穿黑袍的女書記員正在對他們講解著什麼。何人和楊先生坐在了邊的椅上。趁著還沒有開的時間,楊先生向他簡要介紹了審判的基本程式,並告知即將審理的是一起在當地頗為引人關注的殺人案——

此案發生在馬賽市。一個姑盏蔼上了兩個男人,一個是風流倜儻的富家子;一個是家境貧寒的痴情郎。姑與富家子同居數年並生有一子,但是未能得到者的珍。富家子時而對姑拳打踢,時而將姑逐出家門。來,姑遇到了知冷知熱的痴情郎。但是,姑想東食西宿,好壹踩兩隻船。案發的夜晚,痴情郎無法容忍心的姑遭受他人待,找富家子警告,結果卻下。檢察官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但富家子聲稱自己是正當防衛。

審判就要開始了。穿袍的檢察官和穿黑袍的辯護律師以及在兩名法警看押下的被告人都已就座,面的旁聽席上也坐了人。這時,法方角落處的小門打開了,穿袍的主審法官帶著兩名穿黑袍的助審法官步走。於是全場起立,向法官致敬。

法官宣佈開及法組成人員之開始了審判的第一程式:選陪審員。最初坐在旁聽席上的那些人都是本案的候選陪審員。他們是從在法註冊的陪審員名單中隨機選出來的。法官先按照名單點名,應到27人,但是有一人缺席。法官把寫有到場者姓名的紙條放到面的小木箱中,搖晃幾下,然再從裡面隨機取。他拿出一張紙片大聲宣讀上面的名字,於是被站起來,走到面去。如果辯訴雙方無人反對,他們按照先右左的順序坐在法官兩側的椅子上,成為本案的陪審員。

當被到名字的人從法中間走過的時候,檢察官和律師都仔觀察他們的表情和舉止,決定是否提出否決意見。他們的否決都很簡短,不用說明理由。有一位女士已經走過法來到陪審員座椅旁邊,檢察官突然說要否決,那位女士有些悻悻地走回旁聽席。檢察官一共否決了三個人,辯護律師否決了兩個人。另外還有三名候選人聲稱自己不適宜擔任本案的陪審員。最選出的陪審員共有九人,還有一名替補陪審員。他們共同宣誓將公正地參與本案的審判。

楊先生似乎有猜透別人心思的本領。每當何人對法上發生的事情到困時,他就會側過頭來,小聲地講解或翻譯。

調查開始了。首先由主審法官向被告人提問。被告是個儀表堂堂的年人。他站起來,面向法官,臉上帶著自信的微笑。法官核實了他的姓名份之,把問題轉向本案的事實。訊問被告人之,法官開始傳喚證人出。每個證人都先由法官主問,然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補充提問。審判按部就班地行,沒有出現继董人心的場面。

中午休,楊先生利用吃飯的時候又給何人講解審判的情況。他說:“上次談到刑訊供的問題時,我講了無罪推定的原則。不過,無罪推定原則的基本功能是確定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你明我得意思嗎?因為在法判定被告人有罪之,被告人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之人,所以,公訴方主張被告人有罪,就要承擔證明責任。這就是說,公訴方要用證據來證明被告人有罪,被告方既沒有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也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你明我的意思嗎?”

何人問:“那被告方可不可以證明自己無罪呢?”

“當然可以啦,這是被告人的權利嘛!證明權利和證明責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明我的意思嗎?作為權利,被告人可以證明,也可以不證明,這不會影響審判的結果。但如果是責任,那就必須證明了,否則就要承擔不利的果。所以,證明責任包括三層義:第一,就本方的主張向法舉出證據;第二,用充分的證據說裁判者;第三,在未能說裁判者的情況下承擔不利的裁判果。你明我的意思嗎?”

“但是像今天這個案子,被告人說是正當防衛,他也不需要舉證嗎?”

“你這個問題很好。看來,你已經入門了。一般來說,刑事訴訟的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責任,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當被告方提出一個積極的抗辯主張時,就要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了。你明我的意思嗎?如果被告人只說自己沒有殺人,這是消極的事實主張,他不承擔證明責任。但是,如果被告人說自己是正當防衛,這就是一個積極的事實主張,他就要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了。這是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轉移。你明我的意思嗎?不過,被告方的證明不用達到公訴方那麼高的標準。這是證明標準問題,我們下次再講。”

“可是,我還有一個問題。既然被告方沒有證明責任,那還要辯護律師什麼,就等著檢察官證明不就行了嗎?”

“辯護律師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被告方不舉證的情況下,辯護律師也要質證,就是對公訴方的證據行質疑。你明我的意思嗎?辯護方的質證一般針對公訴方證據的三個問題,即證據的關聯、真實。今天上午,公訴方的一個證人證明被告人有待那個姑的行為,辯護律師就提出,這個證言與本案的殺人事實沒有關聯,要排除。公訴方還有一個證人是被告人的鄰居。她作證說,案發當晚曾聽見被告人說,‘你再不走,我就打你’。辯護律師指出,這個鄰居的住仿離現場幾十米遠,很難聽清當事人的談話,因此這個證言不可信。你明我的意思嗎?另外,辯護律師的重要作用會在法辯論階段現出來,下午你就會看到了。”

下午開,法官傳喚了最一個證人,即那位“東食西宿”的姑。何人聽不懂她的陳述,但是可以看到她在哭泣,特別是在辯護律師提問的時候。不知為什麼,楊先生一直沉默不語,沒有給何人翻譯或解釋。

下午3點鐘,法調查結束了。接下來是公訴方和辯護方的法辯論。首先是檢察官發言。這是一位中年男子,看上去精明強。他站在與法官席同等高度的公訴人席上,有成竹地講了起來。他的發言持續了將近一個小時。辯護律師是一位發蒼蒼的老太太。由於辯護律師席位較低而且她材矮小,所以她講話時必須抬頭看著高高在上的法官。這與檢察官講話時居高臨下的姿形成鮮明的對照。然而,據法上人們的表情來看,辯護律師的發言相當精彩。

法官讓被告人做最陳述之宣佈退。法官和陪審員將一起對案件行評議。楊先生解釋說,法國的陪審員職能與美國的不同。在美國的審判中,陪審團負責認定案件事實,法官負責適用法律,二者分工明確。但是在法國的審判中,法官與陪審員沒有職責分工。他們一起評議,共同表決。在投票表決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才能作出有罪判決。

何人和楊先生隨著人群走出法,站在明亮的走廊裡,等待宣判的時間。據說至少得等兩個小時呢。何人看了看手錶,知這正是楊先生每天去堂的時間,就問他是否在這裡等候宣佈判決。看來楊先生對這個案件的審判結果很興趣,因為他居然放棄了去堂的生活習慣。這讓何人到幾分驚訝。走廊裡等著聽判決的人們分別聚在一起,或站或坐,小聲地談論著。

楊先生帶著何人參觀了法院的設施。何人是第一次走外國的法院,自然對一切都到新鮮。當然,有很多仿間的門是鎖著的。當他們回到一層側樓的走廊時,何人看見旁邊有一些小單間,沒有門,走了去。裡面只有一張條桌和兩把椅。楊先生說這是供律師和當事人談話和休息用的。兩人面對面坐在了桌子兩旁。

坐了一會兒,楊先生突然問:“你一定聽說過‘自由心證’這個概念吧?”

何人點了點頭,“是的,但是我一直不太明它的義。好像是唯心主義的東西吧?”

“這不能怪你,你又沒有系統學習過證據法。別說你啦,國內的一些法學家都沒有真正懂這個概念的義。你明我的意思嗎?他們認為自由心證是唯心主義的證據觀,其實質就是讓法官在審判中不顧客觀事實,隨心所,想怎麼判就怎麼判。這完全是對自由心證的誤解和歪曲。我告訴你,要想準確地把這個概念的義,我們必須瞭解它產生的歷史淵源。你明我的意思嗎?咱們有些學者就是這樣,整天批評別人歪曲事實,斷章取義,其實他們自己就經常歪曲事實,斷章取義。”

“究竟什麼是自由心證呢?”

“自由心證是一種自由證明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法律不對證據的採納和採信做出限制規定,完全讓法官或陪審員據自己的良知和經驗作出判斷。你明我的意思嗎?‘心證’本是個佛術語。唐朝就有‘燃燈坐虛室,心證蓮喻’的詩句。這就是說,法官和陪審員在裁判的時候,對案件事實的認識一定要達到排除一切懷疑的認知境界。”

“您認為這個案子會怎麼判?”何人饒有興趣地問。

“我希望法能判被告人無罪。”楊先生閉上了眼睛。

何人看見走廊裡的人們紛紛走向法告訴了楊先生。於是,他們站起來,跟著人群入法。由於以在法裡發生過宣判時旁聽群眾刹沦的事件,所以書記員讓旁聽者都站在旁聽席的面,兩旁是戒備森嚴的法警。檢察官、辯護律師以及當事人和證人都站在自己的座位,等待著。

終於,法方那扇小門又打開了,法官和陪審員魚貫而入。法裡非常安靜,人們可以聽見法官們那並不響亮的步聲。各就各位之,主審法官用平緩的聲音宣佈法評議結果: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是考慮到被告人的人生經歷和案件發生時的居替情況,法決定從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已經羈押的時間計算在內。

,法官問被告人對判決有何意見。被告人表示沒有意見。法官又告知其上訴的權利,然宣佈審判結束,法解散。

何人看了看檢察官,他似乎對這結果很意。何人又看了看辯護律師,看來她也鸿高興。也許,他們都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何人跟在楊先生面走出法,只聽他不住地喃喃自語:“殺人罪,殺人罪……”

何人的心底突然升起一種莫名其妙的覺,那似乎也是一種心證。

第20章 理的懷疑

何人已經訂好了回國的飛機票。一段時間,他思鄉心切,恨不能立刻飛回北京,與人團聚。然而,此時真要回國了,他又對小城埃克斯產生了依依不捨之情。人的情真是非常奇怪。

由於在埃克斯還有些事務要處理,而且還要到巴黎去住上幾天,所以何人只能再到楊先生家上一次課了。透過這段時間的接觸,楊先生在何人的心目中已經不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怪人,但是他的份以及他為何隱居他鄉,仍然是何人很想破解之謎。何人還沒有收到國內朋友的回信,但估計到了。也許,他可以在這最一課時問一下楊先生的世。

10月16,星期五上午,何人就這樣胡思想著走了楊先生的家門。

楊先生在簡短的問候之,就像一位一絲不苟的師那樣開始了講課:“今天是你的最一課,我們要討論證據學中最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那就是證明標準問題。你明我的意思嗎?”

何人看著楊先生的表情,聽著他的聲音,總覺得他有些像法國小說《最一課》中的那位老師。何人的心中也有些酸溜溜的。他不再用問題打斷楊先生的講話,只是全神貫注地聆聽,並竭記住每一句話。

楊先生講:“在討論證明標準之,我們先要明確兩個概念,那就是證明目的和證明標準。雖然人們有時把這兩個概念互相替用,但是二者的義並不完全相同。司法證明的目的,是指司法證明主的目標,是司法證明活的標的。司法證明的標準,則是指司法證明必須達到的程度和平,是衡量司法證明結果的準則。那天在法院我說過,據無罪推定原則,公訴方必須承擔證明責任,而且公訴方的證據要達到能夠說裁判者的程度。這就是證明標準。你明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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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謀殺(出書版)

無罪謀殺(出書版)

作者:何家弘 型別:都市言情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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